股票代码:2834
股票代码:2834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 务 季 报 表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内附会计师核阅报告)
公 司 地 址:台北市塔城街30号
电 话:02-2559-7171
1
目 录
项 目页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录
2
三,会计师核阅报告
3
四,资产负债表
4
五,损益表
5
六,现金流量表
6
七,财务季报表附注
(一)公司沿革
7
(二)重要会计政策之汇总说明
712
(三)会计变动之理由及其影响
12
(四)重要会计科目之说明
1230
(五)关系人交易
3134
(六)质押之资产
34
(七)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3436
(八)重大之灾害损失
36
(九)重大之期后事项
36
(十)其 他
3742
(十一)附注揭露事项
1.重大交易事项相关资讯
43
2.转投资事业相关资讯
4344
3.大陆投资资讯
44
(十二)部门别财务资讯
44
2
会 计 师 核 阅 报 告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鉴: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表,暨
截至各该日止之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业
经本会计师核阅竣事.上开财务季报表之编制系管理阶层之责任,本会计师之责任则为根据
核阅结果出具报告.
除第三段及第四段所述者外,本会计师系依照审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六号「财务报表之核阅
」规划并执行核阅工作.由於本会计师仅实施分析,比较与查询,并未依照一般公认审计准则
查核,故无法对上开财务报表整体表示查核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六)所述,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
三月三十一日采权益法评价之长期股权投资230,156千元及252,546千元,暨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关之投资收益2,826千元及13,365千元,系依该等被投资公司同
期间未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表为依据.另附注十一(二)「转投资事业之相关资讯」系由被投
资公司所提供,本会计师并未依第二段所述之核阅程序执行核阅工作.
如财务报表附注四(十六)所述,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国九十一年度及九十
三年度依金融机构合并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及财政部台财融(三)字第0913000051号令规定,将出
售不良债权损失分五年平均摊销,与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符.若出售不良债权损失一次认列,
则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之其他资产帐面价值分别应减少18,107,716千元及
16,295,569千元,未分配盈余分别应减少18,107,716千元及16,295,569千元,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税后纯益应增加1,463,603千元及1,128,133千元.
3
依本会计师核阅结果,除第三段所述该等被投资公司财务报表及被投资公司相关资讯倘经
会计师核阅,对第一段所述之财务报表可能有所调整之影响,及第四段所述不良债权损失之认
列对资产及损益之影响外,并未发现第一段所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违反一般公认会计
原则而须作修正之情事.
安 侯 建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杨柳锋
会 计 师
:
丁玉山
原证期会核
准签证文号
:
(90)台财证 (六)第166967号
(88)台财证 (六)第 18311 号
民 国 九 十 四 年 四 月 二 十 日
3-1
仅经核阅,未依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查核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单位:新台币千元
94.3.3193.3.31
资 产
金 额%金 额%
资产:
1100 现金及约当现金(附注四(一))
$106,373,9741191,741,2939
1120 存放央行及银行同业(附注四(二)及六)
74,307,861887,878,7879
1130 买入票券及营业证券-减备抵跌价损
失后净额(附注二,四(三)及六)
33,454,325335,620,3934
1140 应收款项-减备抵呆帐后净额
(附注二及四(四))
21,878,246227,666,3293
1250 预付款项
1,413,998-1,241,726-
13xx 买汇贴现及放款(附注二,四(五)及五)
697,956,83269640,808,92065
1441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二及四(六)):
144101
采权益法之长期投资
230,156-252,547-
144102
采成本法之长期投资
2,426,501-2,684,232-
1457 其他长期投资
1,500,000-1,500,000-
长期投资净额
4,156,657-4,436,779-
固定资产(附注二及四(七)):
成 本:
1501 土地
6,501,83416,513,2561
1521 房屋及建筑
6,981,53716,931,8221
1531 机械及设备
2,032,116-1,855,878-
1541 交通及运输设备
390,922-389,828-
1551 什项设备
647,815-654,635-
1591 租赁资产
125,703-177,007-
15x1
成本合计
16,679,927216,522,4262
15x2
减:累计折旧
(4,144,839)-(3,891,388)-
15x3 重估增值
2,317,252-2,407,950-
1571 未完工程
54,993-4,059-
1577 订购机件
59,236-146,504-
固定资产净额
14,966,569215,189,5512
17xx
无形资产
73,609-42,449-
18xx
其他资产(附注二,四(八),四(十六)及六)
52,546,767579,353,4128
1960
受托买卖借项-净额
3,195-11,393-
资产总计
$1,007,132,033100983,991,032100
(请详阅后附财务季报表附注)
负责人:
经理人:
主办会计:
4
94.3.3193.3.31
负债及股东权益
金 额%金 额%
负债:
2105 附买回票券负债
$2,324,669-36,212-
2109 附买回债券负债
6,679,53118,946,0541
2120 央行及银行同业存款(附注四(九)及五)
43,341,569451,638,6105
2140 应付款项(附注四(十))
16,550,009220,234,6312
2250 预收款项
343,814-301,460-
23xx 存款及汇款(附注四(十一)及五)
860,142,24685836,173,30185
2370 应付金融债券(附注四(十二))
29,645,000317,648,6002
25xx 长期负债(附注四(七)及四(十三))
9,076,92717,973,8211
28xx 其他负债(附注四(十四))
1,623,218-1,247,459-
负债合计
969,726,98396944,200,14896
股东权益:
3101 普通股股本-每股面额10元,九十四年
三月底额定及发行均为
3,685,722 千股;九十三年
三月底额定并发行均为
3,180,907 千股(附注四(十五))
36,857,220431,357,2203
3200 资本公积(附注四(十五))
3,670,32513,396,7021
33xx
保留盈余:
3301 法定盈余公积(附注四(十五))
3,322,270-3,292,531-
3302 特别盈余公积(附注四(十五))
69,391---
3310 未指拨保留盈余
(7,769,360)(1)222,870-
保留盈余合计
(4,377,699)(1)3,515,401-
3410 累积换算调整数(附注二)
(23,622)-(15,685)-
34xx 未实现重估增值
1,278,826-1,537,246-
股东权益合计
37,405,050439,790,8844
重大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附注二及七)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07,132,033100983,991,032100
仅经核阅,未依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查核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损 益 表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单位:新台币千元
94 年第一季 93 年第一季
金 额%金 额%
41-47营业收入
4501 利息收入
$6,329,795936,128,88888
4516 手续费收入
355,0405387,9106
4530 证券经纪收入
37,424195,8701
4531 买卖票券及营业证券利益
11,059-242,6904
4532 采权益法认列之投资利益(附注四(六))
2,826-13,365-
4534 兑换利益
71,348145,2771
4609 其他营业收入
26,171-28,979-
营业收入合计
6,833,6631006,942,979100
51-57营业成本
5501 利息费用
(3,056,759)(45)(2,613,707)(38)
5516 手续费用
(62,883)(1)(60,862)(1)
5518 提存买卖证券损失准备
(2,807)-(3,423)-
5530 证券经纪费用
(5,774)-(69,574)(1)
5535 各项提存
(1,735,861)(25)(1,942,286)(28)
5537 现金运送费
(28,978)-(28,241)-
营业成本合计
(4,893,062)(71)(4,718,093)(68)
6000营业毛利
1,940,601292,224,88632
5800营业费用
5811 业务费用
(1,581,366)(23)(1,747,705)(25)
5821 管理费用
(367,576)(6)(340,452)(5)
5830 其他营业费用
(3,210)-(3,124)-
营业费用合计
(1,952,152)(29)(2,091,281)(30)
6100营业净利
(11,551)-133,6052
4999营业外收入及利益
95,1601102,6592
5999营业外费用及损失
(9,672)-(1,960)-
6300税前净利
73,9371234,3044
6400所得税费用(附注二及四(十七))
(44,712)(1)(110,563)(2)
6900本期净利
$29,225-123,7412
税 前税 后
税 前税 后
7000基本每股盈余(元)
$0.020.010.080.04
(请详阅后附财务季报表附注)
负责人:
经理人:
主办会计:
5
仅经核阅,未依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查核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单位:新台币千元
94 年第一季 93 年第一季
营业活动之现金流量:
本期纯益
$29,225123,741
调整项目:
折旧及摊销
117,587119,777
不良债权损失摊销数
1,463,6031,128,133
依权益法认列投资损(益)净额
(2,826)(13,365)
处分及报废固定资产资产及非营业资产损(益)净额
1,868(56,092)
(回转)提列各项准备
(8,812)7,872
提列备抵呆帐及损失
285,587814,153
提列(回转)备抵买入票券跌价损失
53,254(1,040)
闲置资产跌价损失
1,460-
资本公积转列其他收入
(5,790)-
营业资产及负债之变动
买入票券
1,833,795240,313
应收款项
6,931,062(2,438,491)
预付款项
6,93640,927
应付款项
(2,039,847)2,071,228
预收款项
27,29861,899
受托买卖借项-净额
1,920(7,992)
营业活动之净现金流入
8,696,3202,091,063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买汇,贴现及放款减少(增加)
405,956(5,892,578)
购买固定资产
(103,722)(65,247)
处分固定资产及非营业资产价款
70657,877
存放银行同业(增加)减少
(16,146,101)1,015,891
存放央行增加
(498,192)(440,209)
其他资产减少
2,179,619987,614
无形资产增加
(18,764)(5,571)
投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14,180,498)(4,342,223)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央行及同业存款减少
(4,262,830)(3,005,259)
附买回票券负债(减少)增加
(1,907,912)36,212
附买回债券负债增加(减少)
929,048(788,490)
存款及汇款(减少)增加
(17,947,494)12,231,566
其他负债增加
539,777135,942
长期负债减少
183,713(49,256)
库藏股票转让价款
-589,146
融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入
(22,465,698)9,149,861
本期现金及约当现金(减少)增加数
(27,949,876)6,898,701
期初现金及约当现金余额
171,511,925123,220,843
期末现金及约当现金余额
$143,562,049130,119,544
现金流量资讯之补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8,698,7662,377,011
本期支付所得税
$513260
现金及约当现金:
现金
$102,038,63487,056,527
存放银行同业
4,335,3404,684,766
存放央行
7,674,51910,250,196
九十天内到期之拆放银行同业
29,333,28828,062,791
九十天内到期之承兑汇票
180,26860,280
九十天内到期之商业本票
-4,984
$143,562,049130,119,544
(请详阅后附财务季报表附注)
负责人:
经理人:
主办会计:
6
仅经核阅,未依一般公认审计准则查核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季报表附注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金额均以新台币千元为单位)
一,公司沿革
本行原系民间储蓄组织,前身为民国四年设立之「台湾无尽株式会社」及「大正无尽
株式会社」,经多次购并改组后,於民国六十五年七月一日改制为「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为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与辅导之专业银行,经营之业务为:(1)银行法所规
定中小企业专业银行得以经营之业务;(2)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办理信托,证券经纪相关业务
;(3)国际金融业务;(4)经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办理之其他有关业务.
本行总行综理全行事务,并在国内外设立分行,藉以推广各项业务.截至民国九十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行除於总行设有营业部,国际部,证券部及信托部外,并设有国内
分行壹百贰拾贰家,简易型分行二家,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一家,海外分行三家及兼营证券
经纪商十六处.
本行於民国八十七年一月三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买卖.
本行依「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经台湾省政府核准,由省属行库将持有本行之股份
释出,并配合省属三商银民营化,於民国八十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完成民营化.
民国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行员工人数约为4,911人.
二,重要会计政策之汇总说明
除出售不良债权损失依金融机构合并法及财政部台财融(三)第0913000051号令规定分
五年摊销外,本公司财务报表系依照公开发行银行财务报告编制准则暨我国一般公认会计
原则编制.重要会计政策及衡量基础汇总说明如下:
(一)财务报表汇编原则
本财务报表包括本行国内总分行,国外分行及国外代表人办事处之帐目.国内外
总分行间之内部往来,联行往来及内部收支等帐目均於汇编财务报表时互相冲减.
(二)现金流量表编制基础
现金流量表之编制系以现金及约当现金为基础.约当现金系指随时可转换成定额
现金且即将到期而其利率变动对价值影响甚少之短期投资,包括自投资日起三个月内
到期或清偿之拆放银行同业,国库券,商业本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7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三)买入票券及营业证券
买入票券及证券系投资政府公债,公司债,短期票券,国外证券,国库券,上市
上柜公司之权益证券及基金受益凭证等,以取得成本为入帐基础,每月底按成本与市
价孰低法评价.上市上柜证券或开放型基金受益凭证市价系分别为每月之平均收盘价
或月底净值.国内债券之市价以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会计期间结束日
参考价格为依据,国外证券系证券商或公开报价系统之报价.短期票券及非上市上柜
证券则以成本计价.债券非以面额购入者,其溢折额系按剩余流通期间平均摊销.
出售时,股票及基金受益凭证系以移动平均法计算;其他则以个别辨认法计算成
本.
附买回,附卖回条件之交易系依融资法处理.
(四)放款及垫款
放款及垫款按流通在外之本金入帐,不计入尚未赚得之收益,利息收入则按权责
发生基础认列.
放款及垫款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停止计提应收利息:
1.本金或利息已逾期六个月未支付.
2.本金或利息逾期虽未届六个月但已转入催收款项者.
停止计提应收利息期间之利息於收现时认列收入.
(五)备抵呆帐及保证责任准备
系就应收帐款,应收利息,买汇,贴现,放款及催收款项,暨各项保证款项及应
收承兑票款扣除存入保证金后之余额,依实际评估其收回可能性,以提列备抵呆帐及
保证责任准备.
本行依财政部颁布之「银行资产评估损失准备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帐处理办
法」规定,按授信户之财务状况,过去往来交易经验,本息偿付是否有延滞情形等,
并就特定债权之担保品评估其价值后,评估授信资产之可收回性.
特定债权无法收回之风险系参照前述财政部之规定,收回无望之授信资产,全额
提列损失;收回有困难之部分,至少依余额百分之五十提列损失.
对确定无法收回之债权,经董事会核准后,先就提列之备抵呆帐或保证责任准备
等项下冲抵,如有不足,得列为当年度损失.
(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成本为入帐基础,取得股票股利仅注记增加之股数,并按增
加后之股数重新计算每股成本.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决权之特别股,如其表决权总数未达被投资公司全部表决权数
之百分之二十而无重大影响力者,除被投资公司之股票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证券
商营业处所买卖,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评价外,余按成本法评价.如遇投资价值确已
减损,且回复之希望甚小时,则承认投资损失.
8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持有普通股及有表决权之特别股,如其表决权总数达被投资公司全部表决权数百
分之二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具有重大影响力)者,采权益法评价.投资成本与股权净
值间有差额时,则按五年平均摊销.
对持有被投资公司股权超过百分之五十者,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
能力者,除采用权益法评价外,依财务会计准则第七号公报及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
委员会规定另编母子公司合并报表,但如有证据显示不具有控制能力,或被投资公司
总资产及营业收入未达发行人各该项金额百分之十以上,且所有未达编入合并报表标
准之子公司其会计总资产或营业收入未达本行各该项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得不编
制合并报表(期中财务报表得免编制).
若被投资公司与本行会计年度起迄日期不同,则俟被投资公司办理年度决算后,
按被投资公司决算年度本行约当持股比例认列投资损益.
出售长期股权投资采移动平均法计算成本.
(七)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为入帐基础,若有重估则加计重估增值.重大更新,添置及改良
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修理及维护支出,则列为当年度费用.
资产之折旧,原取得成本部分系以直线法按估计使用年限提列折旧,经重估者其
重估增值部份以直线法就重估日起之剩余使用年限提列折旧,主要资产之耐用年数如
下:
房 屋 及 建 筑
10 - 50年
机 器 及 设 备
3 - 5年
交 通 及 运 输 设 备
3 - 6年
什 项 设 备
5 - 8年
租 赁 资 产
5年
处分固定资产之损益列为当年度之损益.
(八)递延费用
出售不良债权损失依五年平均分摊;另自来水工程费及电力,保全线路费等,亦
依五年平均分摊.
(九)承受担保品
承受担保品系债务人无法偿债於所附交担保品及残余物公开拍卖时,依法按价承
受转入之债权属之,其与原有债权间之差额列为呆帐损失;另若净变现价值低於帐面
价值时,则提列备抵损失.处分时如有收益或损失,其差额列为当期损益.
(十)违约损失准备
违约损失准备系依照证券商管理规则之规定,每月就受托买卖有价证券成交金额
之万分之零点二八提列,若累积已达新台币二亿元,得免继续提存.此项准备除弥补
受托买卖有价证券违约所发生之损失或经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核准者外,不得使用
之.
9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十一)买卖损失准备
系证券部依照证券商管理规则之规定,其自行买卖有价证券利益额超过损失额时
,应按月就超过部分提列百分之十,做为买卖损失准备,并於实际发生自行买卖有价
证券净损失月份予以冲回;惟若累积提列已达新台币二亿元者,得免继续提列.
(十二)库藏股票
本行收回已发行之股票且尚未处分或注销者,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号「库
藏股票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以买回时所支付之成本认列为库藏股票.处分库藏股
票之处分价格高於帐面价值,差额列为资本公积-库藏股票交易;处分价格低於帐面
价值,差额则冲抵同种类库藏股票之交易所产生之资本公积,如有不足,则借记保留
盈余.库藏股票之帐面价值采加权平均并依收回原因分别计算.
库藏股票注销时,按股权比例借记资本公积-股票发行溢价与股本,其帐面价值
如高於面值与股票发行溢价之合计数时,其差额则冲抵同种类库藏股票所产生之资本
公积,如有不足,则冲抵保留盈余;其帐面价值低於面值与股票发行溢价之合计数者
,则贷记同种类库藏股票交易所产生之资本公积.
(十三)退 休 金
本行自民国八十五年六月三十日起依原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84)台财证(六)第
00142号函及(84)台财证(六)第01985号函规定,对於员工退休办法之储备金,按财务
会计准则公报第十八号「退休金会计处理准则」办理,以每年六月三十日为衡量日完
成精算,於资产负债表日依该公报规定揭露,自八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按该公报规定摊
提退休金费用,未认列过渡性净给付义务按十五年平均摊销,惟本项退休金於民营化
时已以员工权益补偿金支付完竣.
本行於民营化后已依新制退休办法重新精算,并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变更会计
年度为历年制后,改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衡量日完成精算.
(十四)所 得 税
所得税系依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二十二号「所得税之会计处理准则」之规定作跨
期间与同期间之所得税分摊,将应课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之所得税影响数认列为递延
所得税负债,与将可减除暂时性差异,亏损扣抵及所得税抵减所产生之所得税影响数
认列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再评估其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可实现性,认列其备抵评价金额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列为调整年度之所得税费用.
本行未分配盈余加徵百分之十营利事业所得税部份,於股东会决议分配盈余认列
为当期费用.
(十五)每股盈余
每股盈余系按加权平均股数计算,凡以盈余转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资或员工红利
转增资则按增资比例追溯调整,不考虑该增资股之发行期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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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外币交易事项之会计处理
本行之外币交易事项系以原币金额列帐.国内总分行之外币损益项目,按交易发
生时之汇率折算,并结转至新台币损益帐;国外分行之损益项目非为当地货币者,则
按当地外汇市场之汇率折算,并结转至当地货币损益帐,每一报表日结算时,将损益
帐按结帐日之央行结帐汇率换算为新台币.国内总分行之非属远期外汇买卖合约所产
生的外币资产及负债项目,按每月底中央银行公告之结帐汇率折算为新台币;国外分
行之资产及负债项目非为当地货币者,则按结算日当地外汇市场汇率折算为当地货币
再将全部资产负债按央行结帐汇率折算为新台币.因折算产生之已实现及未实现兑换
损益均列为当期兑换利益或损失.国外分行之保留盈余均按历史汇率换算,因此产生
之兑换差额列於股东权益项下之「累积换算调整数」.
(十七)衍生性金融商品
1.远期外汇
交易目的之远期外汇买卖合约之外币资产及负债系按订约日约定之远期汇率入
帐,於合约到期收付结清时,因与当时即期汇率不同所产生之损失或利益,列为收
付结清期间损益.若上述买卖合约於期末尚未到期者,则依合约剩余期间之远期汇
率予以换算调整,因而产生之兑换差额,列为当期损益.
上述远期外汇买卖合约所产生之应收及应付款项於期末时互为冲减,其差额列
为资产或负债.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时,不实际交付本金,而以两种货币之约定汇率
与结算日汇率之差异收付,认列兑换损益.
2.换 利
换利之交易因无本金之实际移转,签约时仅作备忘记录.非以交易目的之换利
合约系将利息差额作为被避险项目利息收入或费用之调整项目.
3.换汇换利
非以交易目的之换汇换利合约,其本金部分以订约日远期汇率入帐,并计算折
溢价於合约期间平均摊销;其利息部分则按约定计息期间计算收付差额,均列为被
避险项目收入或费用之调整项目.
4.换 汇
非以交易为目的之换汇交易系於合约成交日以即期汇率入帐,并同时交换本金
,换汇合约因兑换所产生之收付差额系按月就个别合约予以认列兑换损益.期末於
资产负债表日则按该日之即期汇率予以调整,因调整而产生之兑换差额列为当期损
益.换汇合约所产生之应收及应付款项於期末资产负债表日互为抵减,其差额列为
资产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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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交换
非以交易为目的之资产交换交易系以某一特定债券为标的,於该债券流通期间
以其票面固定利率及债券到期赎回价差与交易相对人就市场浮动利率作交换,并以
依市场浮动利率所计算之利息认列利息收入.
6.选择权交易
选择权合约於签约时仅依交易名目本金作备忘分录,於权利金收付时列为其他
资产或其他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则依权利金之市价差异所产生之利益或损失,认列
评价利益或损失.履约而产生之利益或损失列为当期交易利益或损失.
(十八)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行之承诺及或有事项,若其发生损失之可能性极大,且损失金额可合理估计者
,於帐上认列其损失金额.若其损失有可能发生或无法合理估计损失金额时,则於财
务报表中揭露其性质.
(十九)资产减损
本行自民国九十四年度起适用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五号「资产减损之会计处
理准则」.依该号公报规定,除规定不适用之资产外,应於资产负债表日就有减损迹
象者(商誉以外之个别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净变现价值或使用
价值孰高),并按可回收金额低於帐面价值之部份,认列减损损失.商誉以外之资产
,於以前年度所认列之累积减损损失,嗣后若已不存在或减少,即予回转,增加资产
帐面价值至可回收金额,惟不超过资产在未认列减损损失下,减除应提列折旧或摊销
后之数.
三,会计变动之理由及其影响
本行自编制民国九十四年度财务报表起,适用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三十五号「资产减
损之会计处理准则」,依该号公报规定,本公司於民国九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就有减损
迹象之资产进行减损测试,其对本期之损益并无影响.
四,重要会计科目之说明
(一)现金及约当现金
94.3.3193.3.31
库 存 现 金 及 周 转 金
$8,313,1197,900,239
库 存 外 币
836,351877,578
待 交 换 票 据
3,189,1643,301,282
买 入 定 期 存 单
89,700,00074,977,428
存 放 银 行 同 业
4,335,3404,684,766
合 计
$106,373,97491,741,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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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放央行及银行同业
94.3.3193.3.31
存 放 央 行
$28,651,20637,526,244
拆 放 银 行 同 业
45,656,65550,352,543
存 出 信 托 资 金赔偿准备
50,00050,000
抵缴存出信托资金赔偿准备-证券
(50,000)(50,000)
合 计
$74,307,86187,878,787
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本行依银行法及中央银行法规定提存於中央银
行之存款准备金各约28,507,261千元及37,387,547千元.其中分别包括20,864,356千元
及19,588,190千元依规定非於每次调整存款准备金时,不得动用.
自八十九年十二月起依修正后之「金融机构存款及其他各种负债准备金调整及查
核办法」增提外币存款准备金,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本行已分别提存於
中央银行31,614千元及13,239千元,依规定得动用.
另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本行代收国军部队,监狱等国库存款分别为
112,331千元及125,458千元,依规定不得动用.
本行自九十年一月二十日依中央银行外汇局规定,依据信托业法换发营业执照后
,有关本行办理「金钱之信托」-「指定用途信托资金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业务,依
信托业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提存赔款准备金,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本行
均已依法提存50,000千元之有价证券抵缴信托资金赔偿准备.
(三)买入票券及营业证券净额
94.3.3193.3.31
股票,债券及受益凭证
$23,863,01022,474,022
营 业 证 券 - 自 营
7,009,85013,063,710
商 业 本 票
-4,983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87,13079,200
附 卖 回 债 券 投 资
150,332-
附 卖 回 票 券 投 资
2,314,005-
减 : 备 抵 跌价损失
(70,002)(1,522)
净 额
$33,454,32535,620,393
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买入票券提供作为法院假扣押及营业保证金之担
保者分别为886,520千元及775,520千元.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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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收款项
94.3.3193.3.31
应 收 利 息
$2,830,2652,935,118
应 收 承 兑 票 款
2,255,3163,741,235
应 收 收 益
94,44293,560
应 收 帐 款
3,001,6902,802,799
应 收 退 税 款
51,199546,799
应 收 远 汇 款-外币
-19,095,773
应 付 购 入 远 汇 款
-(16,452,316)
应 收 出 售 远 汇 款
21,123,989-
应 付 远 汇 款-外币
(20,263,858)-
其 他 应 收 款
12,942,63315,188,679
22,035,67627,951,647
减 : 备 抵 呆 帐
(157,430)(285,318)
净 额
$21,878,24627,666,329
(五)买汇,贴现及放款
94.3.3193.3.31
买 入 汇 款
$21,08628,762
进 出 口 押 汇
1,281,1531,363,331
贴 现
2,896,1782,768,158
透 支
488,6561,012,447
担 保 透 支
1,812,6601,632,319
短 期 放 款
130,034,787139,250,056
短 期 担 保 放 款
66,525,26362,896,701
应 收 证 券 融 资 款
1,659,8522,046,183
中 期 放 款
163,477,299112,453,336
中 期 担 保 放 款
74,551,53574,007,861
长 期 放 款
39,403,69935,892,573
长 期 担 保 放 款
217,633,428209,183,912
减 : 备 抵 呆 帐
(1,828,764)(1,726,719)
净 额
$697,956,832640,808,92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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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长期投资
94.3.3193.3.31
金 额持股%金 额持股%
按 权 益 法 评 价
联合建筑经理(股)公司
-原始投资成本31,297千元
$42,810
30.00
41,839
30.00
倍立证券投资信托(股)公司
-原始投资成本171,000千元
175,901
50.00
178,351
50.00
台企保险代理人(股)公司
-原始投资成本2,000千元
11,445
100.00
32,357
100.00
小 计
230,156
252,547
按 成 本 与 市 价孰 低 法 评 价
上 市 公 司
高雄银行-市价九十三年三月底45
千元
-
-
14
-
兆丰金融控股(股)公司
-市价九十三年三月底1,303,171千
元
-
-
261,017
0.49
小 计
-
261,031
按 成 本 法 评 价
未 上 市 公 司
台湾电力(股)公司
11,427-11,427-
台湾联合商业银行(股)公司
125,92110.00125,92110.00
台湾糖业(股)公司
61,3640.3061,3640.30
华阳中小企业开发(股)公司
20,6923.9620,6923.96
台湾育成中小企业开发(股)公司
29,0004.8429,0004.84
台北外汇经纪(股)公司
7,0003.537,0003.53
财金资讯(股)公司
45,5001.1445,5001.14
开发国际投资(股)公司
500,0004.95500,0004.95
亮利投资(股)公司
-17.39-17.39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公司
198,0120.95198,0120.95
亚太固网宽频(股)公司
(原东森宽频电信(股)公司)
300,0000.46300,0000.46
台湾期货交易所(股)公司
20,0001.0020,0001.00
广阳中小企业开发(股)公司
15,0005.0015,0005.00
台湾金联资产管理(股)公司
1,000,0005.681,000,0005.68
台湾金融资产服务(股)公司
50,0002.9450,0002.94
财宏科技(股)公司
19,2855.2819,2855.70
台湾汽车客运(股)公司
----
高雄硫酸0(股)公司
----
华南票券金融(股)公司
-0.01-0.01
台湾票券集中保管结算(股)公司
20,0001.0020,0001.00
台湾总合服务处理(股)公司
3,3001.10--
小 计
2,426,501
2,423,201
其他长期投资
台湾高速铁路(股)公司
1,500,000-1,500,000-
合 计
$4,156,657
4,436,779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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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经财政部核准增加转投资倍立证券投资信托(股)公司
股权10%,金额51,000千元,投资成本与股权净值差额16,968千元,依五年平均摊销.
本行依被投资公司自编之财务报表采权益法认列投资收益(包含投资成本与股权
净值差额摊销数),於民国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第一季分别列示如下:
被 投 资 公 司 名 称94年第一季93年第一季
联 合 建 筑 经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48)533
倍 立 证 券 投 资 信 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063,610
台 企 保 险 代 理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6689,222
合 计
$2,82613,365
(七)固定资产
资 产 名 称成 本重 估 增 值合 计
94.3.31
成 本
土 地
$6,501,8342,286,2178,788,051
房 屋 及 建 筑
6,981,53731,0357,012,572
机 械 设 备
2,032,116-2,032,116
交通及运输设备
390,922-390,922
什 项 设 备
647,815-647,815
租 赁 资 产
125,703-125,703
未 完 工 程
54,993-54,993
订 购 机 件
59,236-59,236
$16,794,1562,317,25219,111,408
累 计 折 旧
房 屋 及 建 筑
$1,582,51816,6171,599,135
机 械 设 备
1,585,367-1,585,367
交通及运输设备
320,088-320,088
什 项 设 备
553,201-553,201
租 赁 资 产
87,048-87,048
$4,128,22216,6174,144,839
净 额
14,966,569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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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名 称成 本重 估 增 值合 计
93.3.31
成 本
土 地
$6,513,2562,376,9158,890,171
房 屋 及 建 筑
6,931,82231,0356,962,857
机 械 设 备
1,855,878-1,855,878
交通及运输设备
389,828-389,828
什 项 设 备
654,635-654,635
租 赁 资 产
177,007-177,007
未 完 工 程
4,059-4,059
订 购 机 件
146,504-146,504
$16,672,9892,407,95019,080,939
累 计 折 旧
房 屋 及 建 筑
$1,392,17716,6171,408,794
机 械 设 备
1,509,850-1,509,850
交通及运输设备
310,755-310,755
什 项 设 备
546,121-546,121
租 赁 资 产
115,868-115,868
$3,874,77116,6173,891,388
净 额
15,189,551
1.本行曾於民国六十四年六月三十日,七十年七月一日,七十九年七月一日,八十一
年七月一日,八十五年七月一日及八十六年四月十日依照「营利事业资产重估价办
法」或「平均地权条例」办理房屋及建筑或土地重估价.
2.截至九十四年三月底,土地及房屋及建筑重估增值总额(包括以营业租赁方式出租
之资产,帐列其他资产)计2,832,749千元,土地增值税准备为1,460,399千元(帐列长
期负债),重估增值净额列为未实现重估增值.
3.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本行之房屋及建筑(包括帐列其他资产之非营业
资产)并无提供保证,抵押或设定典权等情事.固定资产之投保保险额度分别为
6,494,789千元及6,351,734千元.
17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八)其他资产
94.3.3193.3.31
催 收 款 项
$34,524,16065,715,646
减 : 备 抵 呆 帐
(5,696,970)(10,645,122)
催 收 款 净 额
28,827,19055,070,524
承 受 担 保 品
1,859,1382,436,085
减 : 备 抵 损 失
(518,469)(293,639)
承 受 担 保 品 净 额
1,340,6692,142,446
存 出 保 证 金
865,3331,074,778
递 延 费 用(附注四(十六))
18,109,26416,297,51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附注四(十七))
2,685,2053,366,456
非 营 业 资 产 净 额(附注四(七))
576,9041,267,286
质 押 定 期 存 单
63,22866,196
暂 付 及 待 结 转 帐 项
2,823-
营业保证金及交割结算基金
67,29564,859
买 入 选 择 权 权 利 金
8,8563,348
合 计
$52,546,76779,353,412
非供营业用资产系供出租或闲置未使用之土地,房屋及建筑,其明细如下:
出 租 资 产
94.3.3193.3.31
成 本
土 地
$22,64947,655
房 屋 及 建 筑
50,436100,034
小 计
73,085147,689
重估增值
土 地
212,132708,598
房 屋 及 建 筑
1491,723
小 计
212,281710,321
成本及重估增值合计
285,366858,010
减 : 累 计 折 旧
(15,550)(37,919)
净 额
$269,816820,09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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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 置 资 产
94.3.3193.3.31
成 本
土 地
$5,2916,109
房 屋 及 建 筑
44620,663
小 计
5,73726,772
重估增值
土 地
303,216434,138
成本及重估增值合计
308,953460,910
减 : 累 计 折 旧
(405)(13,715)
备 抵 损 失
(1,460)-
净 额
$307,088447,195
出 租 及闲置资产净额
$576,9041,267,286
上述闲置土地中,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分别计有帐面金额110,561千元
及109,606千元遭侵占,目前已洽请占用人承租承购或予以标售中.
(九)央行及银行同业存款
94.3.3193.3.31
央 行 存 款
$630,566384,774
银 行 同 业 存 款
381,585604,833
银 行 同 业 拆 放
842,66149,218,443
透 支 银 行 同 业
41,486,7571,430,560
合 计
$43,341,56951,638,610
(十)应付款项
94.3.3193.3.31
应 付 利 息
$3,122,0673,105,042
应 付 帐 款
3,453,3133,310,483
承 兑 汇 票
2,323,9423,801,516
应 付 费 用
1,140,8051,026,366
应 付 代 收 款
886,001777,997
应 付 远 汇 款-外币
-22,406,651
应 收 出 售 远 汇 款
-(19,702,718)
应 付 购 入 远 汇 款
17,252,232-
应 收 远 汇 款-外币
(16,268,893)-
其 他 应 付 款
4,640,5425,509,294
合 计
$16,550,00920,234,63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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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存款及汇款
94.3.3193.3.31
储 蓄 存 款
$454,169,407434,375,239
定 期 存 款
241,564,236251,820,679
活 期 存 款
128,234,423114,801,565
支 票 存 款
24,247,45821,246,736
汇 款
11,926,72213,929,082
合 计
$860,142,246836,173,301
(十二)应付金融债券
94.3.31
交 易 条 件债 券
债券名称起始日到期日利 率种 类成交金额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
次,公告满五年后办理赎回;未公告
提前赎回者,自第六年起债券利率依
年利率4.35%单利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公告满五年后办理赎回;未公告提
前赎回者,自第六年起债券利率依年
利率4.4%单利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机动计息(依本行一年期
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利率
加0.95%机动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单利固定计息,每年付
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机动计息(依本行一年期
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利率
加0.7%机动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2,000,000
93-1
93/10/20
无到期日
年利率依七行库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
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平均利率加1.575%
机动计息,第六年起依七行库一年期
定期储蓄款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平均利
率加2.575%机动计息.
无到期日累
积次顺位债
券
12,000,000
$29,645,000
20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93.3.31
交 易 条 件债 券
债券名称起始日到期日利 率种 类成交金额
88-3
88/11/25
90/11/25
依本行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
牌告机动利率加0.1%机动利率,每半
年付息乙次
金融债券
$400
88-3
89/03/10
91/03/10
依本行二年期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
牌告机动利率加0.1%机动利率,每半
年付息乙次
金融债券
3,2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5%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
次,公告满五年后办理赎回;未公告
提前赎回者,自第六年起债券利率依
年利率4.35%单利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3,939,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7%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500,000
90-1
90/11/20
100/11/20
年利率3.8%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公告满五年后办理赎回;未公告提
前赎回者,自第六年起债券利率依年
利率4.4%单利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1,204,000
90-1
90/11/20
97/11/20
年利率3.7%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6,802,000
90-2
90/12/24
97/12/24
年利率3.90%机动计息(依本行一年期
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利率
加0.95%机动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3,000,000
90-3
91/01/10
98/01/10
年利率3.95%单利固定计息,每年付
息乙次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200,000
90-4
91/08/21
96/08/21
年利率2.85%机动计息(依本行一年期
定期储蓄存款一般存款牌告机动利率
加0.7%机动计息)
无担保长期
次顺位金融
债券
2,000,000
$17,648,600
21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季报表附注(续)
(十三)长期负债
94.3.3193.3.31
拨 入 放 款 基 金
$7,546,5605,766,550
土 地 增 值 税 准 备
1,460,3991,908,832
应 计 退 休 金 负 债
69,968298,439
合 计
$9,076,9277,973,821
(十四)其他负债
94.3.3193.3.31
保 证 责 任 准 备
$86,24599,496
买 卖 票 券 损失 准 备
68,3473,593
违 约 损 失 准 备
49,66543,042
意 外 损 失 准 备
15,41810,991
存 入 保 证 金
1,351,0881,031,095
暂 收 及 待 结 转 帐项
43,59955,894
卖 出 选 择 权 权 利金
8,8563,348
合 计
$1,623,2181,247,459
(十五)股东权益
1.增资
本行於民国九十三年二月六日经临时股东会决议以现金5,500,000千元,增资发
行新股550,000千股,每股面额10元,该项增资案业经原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
会(现证期局)於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核准申报生效.
增资基准日为民国九十三年四月十七日,已於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二日办妥公司
变更登记.
2.资本公积
94.3.3193.3.31
股 本 溢 价
$3,587,2563,312,256
受 赠 公 积
54,76556,132
库 藏 股 票 交 易 溢价
28,30428,314
合 计
$3,670,3253,396,702
依公司法规定,资本公积除股票溢价及受赠资产产生者得拨充资本及弥补亏损
外,余仅限於弥补亏损.另依证期局及证券交易法规定,股本溢价及受赠公积转增
资者,每年一次且拨充之金额不得超过实收资本额百分之十.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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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盈余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据本行章程规定,本行每年决算有盈余时,於依法完纳一切税捐及弥补以往
年度亏损,再提百分之三十为法定盈余公积,并得依业务需要,另提特别盈余公积
.
如尚有盈余,应就其余额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A.股东股息股利,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常会决议分派之.
B.员工红利百分之一至百分之八.
C.董事,监察人酬劳百分之一.
前项股东红利之分派以发放现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各半为原则,倘分配后银行自
有资本与风险性资产之比率低於主管机关规定比率加一个百分点者,现金股利每股
以不超过五角为原则,其余以股票股利方式发放.员工红利之分派,得由董事会议
定发给新股或现金.
法定盈余公积未达资本总额前,最高现金盈余分配不得超过资本总额之百分之
十五.
依原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之规定,前述所提之特别盈余公积如属前期累积之
股东权益减项金额,自前期未分配盈余提列之相同数额之特别盈余公积不得分派.
嗣后股东权益减项数额有回转时,得就回转部分分派盈余.
另九十一年四月八日台财证(一)字第002433号函规定,出售不良债权分五年摊
提出售不良债权损失者,其分派盈余时,应依证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就发生不良
债权出售损失与已摊提金额之差额,提列相同数额之特别盈余公积不得分派.
本行董事会已於民国九十四年三月十五日拟具九十三年度之亏损拨补案,以供
股东大会议定.
民国九十三年度亏损拨补案如下:
法定公积弥补亏损
3,322,270
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4,476,315
4.库藏股票
(1)依证券交易法之规定,公司买回股份之数量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百分之十;收买股份之总金额,不得逾保留盈余加发行股份溢价及已实现之资本
公积之金额.按上述规定,本行分别以民国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八十九年
六月三十日为计算基准,本行预计买回股数分别为54,815,000股及100,000,000股,
预计买回金额分别为822,225千元及1,680,000千元,本行实际买回股数分别为
54,815,000股及45,185,000股,买回金额分别为560,833千元及510,139千元.
(2)本行因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2规定,为转让股份予员工而买回之库藏股计
100,000,000股,依规定自买回之日起三年内逾期未转让者,视为本行未发行股份
,九十二年度已办理注销登记45,185,000股,余54,815,000股以九十三年二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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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为认股基准日转让予员工,实际转让价格计589,146千元,业已於九十三年三月
二十四日经原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现证期局)核准在案.
(3)本公司持有之库藏股票依证券交易法规定不得质押,於未转让前,不得享有股东
权利.
(十六)不良债权损失
本行依金融机构合并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及财政部台财融(三)字第0913000051号令
规定,出售不良债权予资产管理公司之出售损失,得於五年内摊销.
本行於九十一年七月五日与台湾金联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不良债权让与契
约书,计产生损失3,644,863千元(帐列递延费用),自民国九十一年七月至九十六年七
月按月摊销.
另本行於民国九十一年十二月十四日与Colony Capital Asia Pacific Pte Ltd.及Lehman
Brothers Commercial Corporation Asia Limited分别签订不良债权销售合约,出售损失计
18,687,231千元,分五年摊销,即自民国九十一年十二月至九十六年十二月按月摊销
.
又本行於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与FC Capital Management Co., Ltd., Taiwan
Branch签订不良债权销售合约,出售损失计6,709,409千元,分五年摊销,即自民国九
十三年十二月至九十八年十二月按月摊销.惟於九十四年一月退回让受不良债权损失
冲回11,986千元.
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第一季,上列不良债权损失分别计摊销1,463,603千元及
1,128,133千元(帐列各项提存),截至九十四年及九十三年三月底未摊销金额分别为
18,107,716千元及16,295,569千元.
(十七)所 得 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原因:
94.3.3193.3.31
提列违约损失准备及意外损失准备所产生
之可减除暂时性差异
$22,50519,742
提列买卖证券损失准备所产生之可减除暂
时性差异
17,044856
依财务会计准则第十八号公报规定摊提退
休金费用所产生之可减除暂时性差异
161,173153,893
提列备抵呆帐超限所产生之可减除暂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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