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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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 9001A-2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1 范围
1.1 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与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
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1.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当本标准的任何要求因组织及其产品的特点而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除非删减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中那些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
责任的要求,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删减,需征得顾客同意.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
本的可能性.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表述供应链所使用的以下术语经过了更改,以反映当前的使用情况:
供方→组织→顾客
本标准中的术语"组织"用以取代GB/T 19001-1994所使用的术语"供方",术语"供方"用以取
代术语"分承包方".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也可指"服务".
3.1 关键特性 Critical characteristic
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3.2 重要特性 major characteristic
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3.3 关键件 critical unit
含有关键特性的单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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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重要件 major unit
不含关键特性,但含有重要特性的单元件.
3.5 关键过程 critical process
对形成产品质量起决定作用的过程.一般包括形成关键,重要特性的过程;加工难度大,质量不稳
定,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过程等.
3.6 首件鉴定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对试生产的第一件零部(组)件进行全面的过程和成品检查,以确定生产条件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
设计要求的产品.
3.7 定型 finalization
国家对新产品(含改型,革新,测绘,仿制或功能仿制产品)进行全面评定,确认其达到规定的技
术要求,并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活动.定型分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
3.8 批次管理 batch order management
为保持同批产品的可追溯性,分批次进行投料,加工,转工,入库,装配,检验,交付,并做出标
识的活动.
4 质量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 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见1.2);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接受顾客对过程的监督,保持产品的可追溯性.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外包过程,组织应确保对其实施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
的控制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
注: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应当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
4.2 文件要求
4.2.1 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 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
d) 组织为确保其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
e) 本标准所要求的记录(见4.2.4).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多少与详略程序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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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人员的能力.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2.2 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 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h) 确保图样和技术文件按规定进行审签,工艺和质量会签,标准化检查;
i) 确保图样,技术文件协调一致,现行有效;
j) 确保识别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需要保存的文件,并及时归档.
4.2.4 记录控制
应建立并保持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和检索.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能提供产品实现过程的完整质量证据,并能清楚地证明产品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记录的保
存时间应满足顾客和规律法规的要求,与产品寿命周期相适应.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 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注:本标准中的最高管理者是指组织的最高行政领导,如厂长,所长,总经理等.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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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 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
容[见7.1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 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 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管理部门独立行使职权.
最高管理者应对最终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负责.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顾客能够及时获得产品质量问题的信息.
5.5.2 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一名管理者,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外部联络.
5.5.3 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
审应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 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h) 与质量有关的财务报告.
5.6.3 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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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6.2.2 能力,意识和培训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所必要的能力;
b) 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这些需求;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员工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4);
f) 对各级管理者以及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的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有关质量管理知识和
岗位技能的培训,考核,并按规定要求持证上岗.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和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或通讯).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6.5 信息
组织应确定质量信息的需求,按规定收集,贮存,传递和处理信息.产品质量信息应满足顾客的需
要.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
(见4.1).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
组织对复杂产品实现的各阶段都应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形成各阶段风险分析文件,并提供给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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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编制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质量计划应征得顾客同意.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合于组织的运作方式.
注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作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
质量计划.
注2:组织也可将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确定的任何附加要求.
7.2.2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进行(如:提交标书,
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予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提供的要求没有形成文件,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当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影响到顾客的要求时,其相应文件的修改应征得顾客同意.
注:在某些情况下,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而代之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
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2.3 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d) 对顾客要求的理解与实现.
7.3 设计和开发
7.3.1 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在策划设计和开发活动时,还应确保:
d) 编制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需要时,应编制预先规划产品改进的计划;
e) 设计,制造和服务等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和开发活动;
f) 识别制约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并确定相应的措施;
g) 提出并实施产品标准化要求,确定设计和开发中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h) 运用优化设计和可靠性,维修性,综合保障等专业工程技术进行产品设计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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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对复杂产品进行特性分析;
j) 按软件工程方法,设计和开发计算机软件;
k) 设计和开发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器材,应经过论证,试验和鉴定;
l) 按规定的要求确定并提出产品交付时需要配置的保障资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进行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更新.
7.3.2 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进行评审,以确保输入是充分与适宜的.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 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的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提出,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e) 编制关键件(特性),重要性(特性)项目明细表,并在产品设计文件和图样上作相应标识;
f) 规定产品使用所必需的保障方案和保障资源要求.
7.3.4 设计和开发评审
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
录应予保持(见4.2.4).
需要时,应邀请顾客参加评审.
组织应对采取的措施进行跟踪,并把评审结论和跟踪的结果向顾客通报.
7.3.5 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
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对于顾客要求控制的(验证)项目,应通过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验证.
7.3.6 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
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
录应予保持(见4.2.4).
应邀请顾客参加设计和开发的确认.
对需要定型(鉴定)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完成定型(鉴定)准备工作.
7.3.7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适当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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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要的设计更改,组织应进行系统分析和验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已定型产品的更改应按定型工作有关规定办理.
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8 新产品试制
组织应编制新产品试制过程控制文件,以保证:
a) 在设计和开发的适当阶段进行工艺评审;
b) 在新产品试制前进行准备状态检查;
c) 在试制过程中进行首件鉴定;
d) 在产品试制完成后进行产品质量评审.
需生产定型的产品,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完成生产定型(鉴定)准备.
保存试制过程和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
7.3.9 试验控制
对重要的试验项目,组织应:
a) 编制试验大纲,明确要求,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并实施准备状态检查;
b) 按照试验大纲组织试验;
c) 按规定的程序收集,整理试验数据和原始记录,分析,评价试验结果,并将试验结果向顾客通
报.试验大纲需经顾客同意.
7.4 采购
7.4.1 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的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序应取决于采购
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
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组织应根据评价的结果编制合格供方名录,作为选择供方和采购的依据.
对顾客要求控制的采购产品,组织应邀请顾客参加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7.4.2 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
法作出规定.
组织应保持采购产品的验证记录(见4.2.4).
7.4.4 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
组织应对采购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实施控制;
a) 采购项目和供方的确定应充分论证,并按规定审批;
b) 在技术协议书或合同中,明确对供方的要求;
c) 产品经验证,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 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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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实施;
注: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参见7.5.7和7.5.8.
g) 生产和服务提供使用的计算机软件,应经确认和审批;
h) 使用代用器材,需经审批,影响关键或重要特性的器材代用应征得顾客同意;
i) 按规定控制温度,湿度,清洁度,多余物等环境条件;
j) 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对首件作出标记.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
确认.这包括仅在产品使用或服务已交付之后问题才显现的过程.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这些过程做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使用特定的方法和程序;
d) 记录的要求(见4.2.4);
e) 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见4.2.4).
实施批次管理的产品,组织应:
a) 按批次建立随工流程卡,详细记录投料,加工,装配,调试,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
验者,并按规定保存;
b) 使用产品的批次标记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c) 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 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
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当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时,应报告顾客,并保持记录
(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
7.5.5 产品防护
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组织应针对产品的符合性提供防护,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
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5.6 关键过程
组织应识别关键过程,编制关键过程明细表,并执行关键过程控制文件.关键过程控制内容除符合
7.5.1的要求外还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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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对关键过程进行标识;
b) 设置控制点,对过程参数和产品关键或重要特性进行监视和控制;
c) 对首件产品进行自检和专检,并作实测记录;
d) 可行时,对关键或重要特性实施百分之百检验;
e) 适用时,运用统计技术;
f) 填写质量记录,保持可追溯性.
7.5.7 交付
组织应对交付的产品进行检验,试验,确认其符合验收标准后,方可提交顾客验收.
交付时应提供按规定签署的产品合格证明和有关检验和试验结果以及故障排除情况等文件;必要时,
还应提供有关最终产品技术状态更改的执行情况.
交付的产品需经顾客验收合格,按规定要求提供有效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
资源.
7.5.8 交付后的活动
组织应对交付后活动的实施,验证和报告做规定,以保证:
a) 对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安装或维修,备品及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有充分的技术和资源,并按
规定实施;
b) 按规定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使用现场服务.
7.6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见7.2.1)
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
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
b) 进行调整或必要时再调整;
c) 得到识别,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f) 对生产和检验共用的设备用作检验前,应加以校准并作好记录,以证明其能用于产品的接收.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
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校准和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
进行,必要时再确认.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22.1和GB/T 19022.2.
7.7 技术状态管理
合同要求时,应对产品实施技术状态管理.管理内容可包括:技术状态标识,技术状态控制,技术
状态纪实和技术状态审核等活动.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 证实产品的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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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 监视和测量
8.2.1 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业绩的一种测量,组织应对顾客有关组织是否已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信息进行
监视,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8.2.2 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态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应规定审
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
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应在形式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负责受审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跟踪活动应包括对
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 19021.1,GB/T 19021.2及GB/T 19021.3.
8.2.3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
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确保产品的
符合性.
8.2.4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
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
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
前,不应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对产品检验,试验和需顾客检验验收的项目以及所需建立的记录应在文件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对检验印章实施控制.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
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
措施.
组织应建立不合格品审理系统,并保证其独立行使职权.如果要改变其审理结论时,需由最高管理
者签署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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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不合格品审查的人员,须经资格确认,并征得顾客的同意,由最高管理者授权.
不合格品的审理结论,仅对当时被审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为以后审理不合格的依据,也不影
响顾客对产品的判定.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
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见8.2.1).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7.2.1);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
d) 供方;
e) 有关质量管理体系的财务活动.
8.5 改进
8.5.1 持续改进
组织应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
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
程序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运行故障报告,分析和纠正措施系统.应将与最终产品质量有关的问题及其纠正措施
及时向顾客通报.
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
序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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