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06年《毕业会考指导丛书》改版




第一部分


2006年初中毕业会考生物科考试标准


本《标准》依据省教育厅颁发的《湖南省2006年初中生物学业考试标准》,结合株洲市初中生物教学的实际制订。


一、考试性质


义务教育阶段的生物课程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以提高学生生物科学素养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科学教育的重要领域之一。初中毕业生物学业考试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生物学科的终结性水平考试,考试的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在生物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要求


1、重点考查学生对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特别强调学科的主干知识、核心知识,杜绝“繁、难、偏、旧”;要考查学生对生物学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水平,特别要注重考查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生物知识分析和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要努力避免考查对琐碎知识的简单记忆,杜绝一味靠死记硬背取得高分的现象出现。


2、强调生物学实验操作的基本技能、一定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科学思维的习惯。注重考查学生的观察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归纳、推理能力,设计实验、调查研究、动手实验的能力,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学生应当能用显微镜或放大镜进行观察,能进行徒手切片,能制作临时装片,能根据需要对装片进行简单染色,能进行生物绘图,能通过观察找出生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能通过测量和计算来解决与初中生物知识有关的问题,能够区分事实和观点,能够解读与初中生物知识有关的图表,能够设计表格记录数据并能够用简单的图表处理数据,具有初步的综合和概括能力,能够评价一个实验方案的合理性,能够运用证据和逻辑进行推理等。


3、有机渗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保护意识、生物学的基本观点和科学态度、健康的生活习惯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考查。


学生对下列生物学的基本观点、思想和方法的领悟程度是考查的重点:    


a.细胞是生物最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b.生物的结构与功能相适应;c.生物学的整体观(如细胞是一个整体、生命有机体是一个整体、生物与环境是一个统一整体);d.生物进化的观点;e.生物学中蕴涵的哲学观点,如普遍联系的观点(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生命的起源、个体的生长发育、种群的进化),矛盾的观点(物质合成与分解、遗传与变异);f.生物分类的思想方法等。


(二)考试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全日制义务教育《生物课程标准》提出的10个一级主题,32个二级主题,100多项具体内容标准。具体细目见第三部分“达标指导”中的考试内容的条目。


教材中所包含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探究活动都属考试内容。


三、考试方式


生物科学业考试的考试方式为闭卷笔答,时量90分钟,分值为100分。


四、试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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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0   文件大小:0   格式:doc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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