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办[2006] 号
公卫生发〔2009〕23号
县卫生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随着天气转暖,手足口病将逐渐进入高发期。近期,我省手足口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我县也有散在病例发生。根据《卫生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提高认识
防治手足口病,是目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任务,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县卫生局成立“县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魏天俊任组长,副局长龚天荣任副组长,张庆德、邹钦、吴宗福、魏传平、龚宜蓉、段芳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要调整和充实工作专班斩量,加强对本单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疫情的监测、预警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管理,落实首诊医生负责制,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充分利用疫情预测预警平台,及时掌握疫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聚集性病例后,要严格按照《湖北省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鄂卫发[2008]43号)的规定,及时采取早期干预措施,需要停课的,要及时停课。发现暴发疫情后,要按预案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要在疫情暴发前,及早采取强有力措施,控制散发病例,减少聚集性病例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控监管
县疾控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托幼机构和小学晨检制度、消毒措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县卫生监督局要加大卫生监督的力度,重点检查整治校内存在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室内空气和用品用具消毒问题。
四、进一步落实手足口病临床诊疗救治机制
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从即日起要立即启动手足口病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分诊台、发热皮疹门诊,负责手足口病的预检分诊和医疗救治。按照“属地管理、集中收治、分级救治”和“村医巡诊、乡镇留观、县级救治和市州级救治重症”的原则,村医负责每日巡诊、发现异常情况随时报告;乡镇卫生院负责留观、筛查;县级定点医院诊断、治疗一般病例。重症病例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负责治疗,确保重症病例得到早期发现,有效救治,有效控制疫情。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
在托幼机构、中小学、医院等场所,开展饭前便后洗手、促进房间通风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印刷宣传资料,做到儿童家长人手一份,对群众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到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机会。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及时就诊,及时隔离。
六、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县卫生局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督导专班,随时对各单位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对领导不重视、防治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Ο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加强 手足口病 防治工作 通知
公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
打印:张 校对:魏 共印30份
引用地址:-------http://www.wenhei.com/document/93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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