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甬科园安[2006]12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市安委办
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梅墟街道办事处:
现将宁波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安委办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甬安委办[2006]2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园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安全工作 烟花爆竹 事故 通报
抄送:委领导
宁波市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甬安委办 [2006]27号
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安委办关于近期
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
故的通报》(安委办[2006]22号)及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浙安委办[2006]2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烟花爆
竹"堵私打非"工作的认识,加强部门问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积极组织开展打击私制私藏和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采取多种形
式,积极开展实施《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
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充分发
挥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私制私藏和非法
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环节,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通
知》(甬安监管危化[2006]55号)要求,一是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市淡不闲,市旺不乱.二是加强对退出生产领域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做好退出企业的善后工作.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职能,县(市),区安监局要在近期对长期零售单位开展一次检查,杜绝违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烟花爆竹转发事故通报
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8月29日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浙安委办[2006]24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烟花爆竹爆炸事
故的通报》(安委办[2006]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杜私打非"工作
今年3月以来,河南,安徽,问北等地连续发生4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重大爆竹事故,造成20人死亡,22人受伤.我省是烟花爆竹消费大省,前几年一些关闭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私藏烟花爆竹和黑火药现象时有发生,由此而引发的爆炸伤事故教训极其深刻.2002年农历除夕,3名未成年人爬进原金华浙中烟花爆竹厂(该企业于2001年初关闭)仓库偷窃烟花爆竹,在仓库内点燃爆竹51起爆炸,三名小孩全部死.2002年8月I8日,龙游县火炮厂(2001年关闭)地下仓库发生爆炸,烧伤4人,其中1人因伤势过重死亡.2003年11月20目,淳安县一废弃针织厂房内,2001年关闭的一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业主违法匿藏堆放160公斤黑火药,2万枚烟花爆竹,4名末成年男孩发现后爬进仓库行窃,点燃后引爆全部死亡.2005年1月10日,庆元县松源镇百丈巷一村民私藏在民宅中的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
成3人死亡,2人受伤.2 00 5年1 2月1 5日,台州市椒江区安监
局查获一居民私藏烟花爆竹1 0 30箱.2006年1月1 9日,杭州市
安监部门查获私藏在机场路某仓库内的烟花爆竹一千余箱.私制私藏烟花爆竹不但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更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做好杜绝私制私藏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不因时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淡季而削弱监管力量.特别是在私藏私制烟花爆竹活动比较猖獗的地区更要消除淡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监管队伍建设上做到力量强,装备齐,在具体监管工作上做到市淡不闲,市旺不乱,周密部署有序开展烟花爆竹"杜私打非"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发挥基层监管的主渠道作用
从几起私藏烟花爆竹事件分析,私藏烟花爆竹活动在城郊结合部和农村比较活跃.各地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以"五五"普法为载体,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让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必须取得许可成为家喻户晓的常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杜绝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现象的出现.对重点地区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的安全监管力量,加大对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三,突出重点环节,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
(一)烟花爆竹生产制造环节
一是要严厉打击非法私制烟花爆竹行为.对发现存在非法私制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制止非法私制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二是要加强对现有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超能力,超许可范围,超药(物)量标准,超定员组织生产的"四超"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四超"行为,及时组织查处.三是要做好退出生产领域企业的监管工作.根据《浙江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稳步退出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及时将本地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稳步退出工作计划抄告同级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生产企业退出计划合理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停产后,各级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做好退出企业的善后工作.防止"明关暗开"或违法藏匿黑火药等原材料,转移生产场所,从事地下非法生产活动.
(二)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
在烟花爆竹流通万面,要严格阻止私制私藏产品流入市场.一是依法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的工作职能,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实行严格的分级许可监管制度.二是认真执行好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是判断产品合法性的主要标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执行好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以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私藏现象的出现,方便群众辨识产品真伪和提高拒绝私制私藏烟花爆竹产品的能力,从管理制度上杜绝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现象.
四,创新监管思路,尽快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非法活动
烟花爆竹"堵私打非"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工作,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创新监管思路,尽快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政府积极主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有效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新体系.同时,要强调属地监管和基层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安监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公安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00六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 事故通报 通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8月11日印发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安委办 [2006]22号
关于近期非法私藏私制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发生了4起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22人受伤,3月22日,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郑郭镇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3月29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陈青集填一村民在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5舟22日,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南王庄镇一村民在家中私藏的火药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6月11日,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新镇徐寨村马庄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目前,前3起爆炸事故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己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6.1l"爆炸事故也正在深入展开刑侦工作.
上进4起爆炸事故都是在村民家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或私藏火药引发的,性质恶劣,死伤惨重,影响重大,反映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力度和深度都不够,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为严厉打击私藏私制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有效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
竹活动
自前一些地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台,落实贵任,建立长期;稳定的联合执法机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
二,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主要集中在农村,比较分散和隐蔽等特点,各地区应重点落实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在非法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经常检查,驻点监督,奖励举报等措施,把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监管关口下移到基层,要切实取得实效.
三,积极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
目前,公安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把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从原材料来源,非法窝点,销售渠道等环节彻底排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情况,采取依法收缴,销毁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从严处罚当事人,严惩犯罪分子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要重点排查并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氪酸钾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和违禁使用氯酸钾现象.对已发生的非法生产爆炸事故,要认真查清氯酸钾,黑火药等药料来源,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曲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自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区整改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明显规范和改善,安全保障水平有所提高,但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仔细分析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制止超许可范围生产,违规使用违禁药物(如氯酸钾)等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对来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关闭工作中,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闭工作标准和关闭工作程序(详见安委办[2006]17号文件),切实落实关闭措施,认真核实关闭情况,确保关闭到位.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各地区要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典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为案例,教育广大群众知法,遵法,懂法,守法,认识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严重危害生,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仅不参与非法活动,还要积极举报非法生产,买卖,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重点地区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公安部门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群防群治,长治久安的社会局面.
二00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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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2-24   文件大小:45056   类型:doc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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