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卫生局文件
济南市卫生局文件
济卫疾控函〔2006〕17号
关于开展2006年上半年
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和全市半年工作调度会精神,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成情况,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2006年上半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方式
传染病防治,免疫预防,艾滋病防治,慢病防治,健康教育,消毒监测,病媒生物防制,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检测检验等业务工作.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标准见附件.
二,检查组织
由局疾控处组织,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参加,分为两组.第一组主要检查免疫预防工作,需要从区县抽调9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三).第二组主要检查传染病防治,艾滋病防治,慢病防治,健康教育,消毒监测,病媒生物防制,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检测检验等业务工作.两组检查顺序见附件二.
三,检查范围和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以抽查为主,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防疫站)必查,再分别抽查区县级医院,乡镇防保机构,预防接种门诊等.
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8月15日检查历城区计划免疫.
四,检查要求:各县(市)区要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各检查组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检查标准,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各县(市)区疾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负责撰写检查报告,报局疾控处.
附件:一,疾控工作考核标准
1,2006年上半年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综合考评标准
2,2006年上半年全市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检查标准
3,2006年上半年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检查标准
4,2006年上半年全市慢病防治工作考核标准
5,2006年上半年全市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
6,2006年上半年全市消毒监测工作考核标准
7,2006年上半年全市媒介生物控制工作考核标准
8,2006年上半年全市传染病,地方病检验工作考核标准
9,2006年上半年全市HIV抗体筛查实验室考核标准
二,2006年上半年全市疾控工作检查顺序
三,全市免疫预防检查抽调人员名单
济南市卫生局
二○○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
2006年上半年全市免疫预防工作综合考评标准(县级)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 调查人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考 核 依 据 及 办 法
考核记录(文号,数据等)
得分
1.组织机构和措施
160
1.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用经费落实情况
40
1.1.1政府提供的工作经费
20
查阅文件,2005年执行国务院条例政府落实经费情况,落实经费得10分,2006年经费纳入预算情况,纳入财政预算得10分.
1.1.2预防接种补助经费
20
查阅文件是否经费补助标准,有补助标准得10分,已解决补助经费的乡镇比例,100%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2是否成立异常反应专家诊断小组
10
查阅文件及活动记录,未成立不得分;成立后未活动分数减半.
1.3 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是否每年参加免疫预防宣传活动
10
查阅2006年文件或记录,无资料扣10分.
1.4 是否下发了接种单位的考核办法文件
20
查阅文件,未下发考核文件不得分.
1.5 是否已对所有接种单位进行了考核认证
20
查阅文件和考核记录,100%的接种门诊达到规范接种门诊标准得5分,降低1%扣2分.省级示范门诊达到50%得5分,降低1%扣1分.
1.6是否有接种人员的考核办法
20
查阅文件,未制订和下发考核办法不得分.
1.7 是否对接种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资格认证
20
查阅培训和认证工作记录,所有接种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认证各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1.7 组织贯彻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
查阅2006年有关资料,无相关资料不得分.
2.疾病监测与控制
500
2.1消灭脊灰技术措施
130
2.1.1AFP病例报告
10
被抽查医院无AFP漏报得10分,有漏报不得分.
2.1.2 AFP报告及时率
10
AFP病例报告及时率,≥90%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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