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平市教育局文件
南教监[2006]4号
关于印发2006年南平市教育系统
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次全会以及省,市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结合当前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2006年南平市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教育局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 纠风 意见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监察室,市政府纠风办,局机关各科室,本局领导
南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印发(共印15份)
2006年南平市教育系统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教育系统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1,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行"阳光收费".认真按照《福建省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闽教监[2006]8号)工作部署和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公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这一新机制的顺利运行,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一费制"收费办法和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进一步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督促各级政府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公办学校改制为民办学校或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严禁公办学校搞"校中校","校中班","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面清理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凡地方出台的收费政策与国家,省里的有关规定不符的,必须坚决纠正.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老师不得举办和不准参与社会上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以及有偿家教等.严禁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
2,加强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和收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切实把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重大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和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寄读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3,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树教师良好形象.扎实开展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教师"六要六不要"和"十要十二不准"职业要求,把师德师风建设与创建行业新风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决制止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4,加强学校学生评先评优工作.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子女评先评优从严把关的规定.领导干部子女评先评优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并好中选优的标准,不得随意降低.如发现领导干部在子女评先评优过程中施加影响,致使学校和有关部门放弃原则的,除取消学生的荣誉外,将同时追究领导干部个人责任.
5,加强考试监管,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考试全过程以及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中考命题和各类考试试卷安全保密以及考风,考纪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考试工作公开公正,健康有序进行,维护国家统一考试的严肃性.
6,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从实际出发,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载体,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围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目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市直属学校和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表率和"龙头"作用,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以良好行风取信于民.结合闽北实际,突出抓好"小吏大权"中梗阻问题,确保政令畅通.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与治理教育乱收费,职业道德建设,创文明行业,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对学校的行风评议.坚持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逐步建立纠风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1,加大宣传,深化认识.纠风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效举措,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的重要保证,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属校领导要不断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要有重点,分步骤做好教育纠风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2,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教育工作之中,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要着力纠正和解决群众反映教育系统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监管,严格要求,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突出重点,务实求效.教育乱收费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仍然是今年纠风工作重点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和学校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教育纠风工作重中之重,认真按照2006年南平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实抓好这项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学校,及时发现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对教育乱收费的典型案件和屡纠屡犯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曝光,严格按照《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闽政办[2005]34号)予以严肃处理,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要实行奖励制度,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和"规范县,市"等评选活动,宣传正面典型,起到激励作用;要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和协调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加大督促落实力度;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听取群众对教育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坚决纠正教育收费,考试招生,师德师风,学校评先评优等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让群众满意.
4,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针对当地教育工作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在观念,方法,机制方面不断创新,走出一条靠制度,用制度来治理的路子,促进创建纠风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5,加大改革力度,解决深层问题.通过深化改革,逐步从源头上解决产生教育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深层次问题,保证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和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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