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投资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片
粘
贴
处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民 族
居 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申请前职业状况
二,申请登记项目
企业名称
备用名称1
备用名称2
企业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营范围
及方式
出资额
万元
从业人员数
人
出资方式
(请在选择项序号上打"√")
1.以个人财产出资
2.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家庭成员签名:
投资者身份证粘贴处
投资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说明:
1.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申请人也是领取执照人.
2.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投资人身份证明是指投资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企业住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的住所,应当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企业住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6. 申请书中"居所"是指投资人的现住址.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居所","企业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7.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的序号上划"∨".
8.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200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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