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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V1.0
保密级别
中山古镇灯饰质量网
入网合同
中山古镇质监办
中山古镇照明协会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07-5-11中山古镇灯饰质量网入网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中山古镇灯饰质量网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地址:中山市古镇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中山古镇灯饰质量网"是由中山市古镇政府质监办,中山市古镇灯具协会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为主导和推动,以提高古镇灯饰企业产品生产质量水平和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灯饰产品采购客户为主要目的而组建的专业权威网站,该平台的主要用户是古镇的各灯饰生产企业及购买灯饰客户.质量网提供在线检验认证申请,咨询培训服务,标准服务及相关质量信息服务,把企业产品生产,检验认证,流通信息结合起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企业产品的生产,检验认证,流通等质量信息,建立企业和产品信息数据库,形成覆盖整个古镇灯饰企业的系统网络平台;是政府的一种全新的监管模式.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加入"中山古镇灯饰质量网"(以下简称"质量网")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愿意在乙方暨"质量网"注册,提供注册所需的企业信息.
甲方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承诺如甲方在"质量网"注册的信息及向"质量网"提供的所有备案资料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向乙方提出变更通知或申请.
甲方承诺遵守乙方暨"质量网"的相关规定,按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甲方保证合法使用乙方核发的用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质量网"下载的企业,产品,标准及相关数据及文档资料,并承诺不将上述数据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用户账号和密码是甲方登陆"质量网"进行前述操作的通行证.甲方必须妥善保管用户账号和密码,以免任何第三人持该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行有损甲方的活动.
乙方暨"质量网"对任何持甲方领用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质量网"进行的操作视为是获得甲方授权的行为,行为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义务遵守乙方核发相关规范及审核制度,并及时办理年度审核手续.
9,甲方应当对其申用的用户账号及密码承担保密义务,因甲方对用户账号及密码的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前述"使用不当"的行为是指:
1)甲方将本企业的用户账号及密码转让,赠与,租赁给第三人;
2)甲方将本企业的用户账号及密码作为出资与第三人联营,设立企业;
3)甲方将本企业的用户账号及密码许可第三人使用;
4)甲方将本企业的用户账号及密码用于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
5)甲方将非本企业的用户账号及密码用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
6)其他有违本合同目的的不当使用行为.
10,若消费者在对载有甲方用户账号及密码的产品查询后仍有疑虑,甲方有义务对消费者的查询结果做出更详尽的解释,乙方应予配合.
1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发现甲方申请加入"质量网"核准材料中的任一资质失效或丧失,或者乙方发现甲方因其有违法或不当行为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经提前30日通知甲方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产品及相关质量信息保密,并承诺不将甲方的相关信息用于其它目的.
乙方对甲方注册资料和交易资料有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甲方准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公开甲方的注册资料,但除以下情况外:
(1)甲方授权乙方公开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本站提供甲方资料.
(3)网站为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之目的,有权使用甲方资料.
(4)为交易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客户资料.
乙方有责任保证信息更新的准确和及时性,并对甲方发布的信息保留最小范围内的修改权利.
其他增值服务:
甲方入网后,乙方在技术可行的情形下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有偿提供包括广告,信息发布及ASP服务等增值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乙方建立严格的数据信息安全体系,保障数据信息不被第三人非法使用.
甲方资质
甲方保证其产品是本公司生产(或经销)的产品,质量和品牌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并且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核批的生产和许可销售权.为确保甲方产品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合法.甲方提交乙方备案的资料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甲方公章.
企业合法营业证明或身份证明(三份必备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特殊行业必备资质证书;
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许可证明;
其它相关材料.
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任何部分合同条款的违约,均视为对整个合同的违反.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出现违约情况时,违约方只承担对违约部分条款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约,无法履约方在及时通知守约方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后,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
因台风,地震,水灾,战争以及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事件为不可抗力事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省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其他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条款之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用补充合同或其它书面形式再作约定.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双方意见不一致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文本原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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